尹錫悅涉「無人機事件」一案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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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香港通訊社編輯部
香港通訊社6月12日電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涉嫌指示向朝投放無人機案一審12日宣判,尹錫悅被判有期徒刑30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審判第36合議庭當天開庭宣判,認定尹錫悅一般利敵罪和濫用職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罪成立,並作出如上判決。與尹錫悅一同被起訴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和前國軍防諜司令部司令呂寅兄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和15年。
法院認定,尹錫悅等人于2024年10月指示軍方向朝鮮平壤滲透無人機,企圖刺激朝方採取軍事行動,為宣佈緊急戒嚴尋找理由,構成一般利敵罪。尹錫悅和金龍顯還在指示相關作戰過程中濫用職權,構成有罪。
尹錫悅刑量與負責調查該案的獨立檢察組(獨檢組)給出的量刑建議相同,金龍顯刑量則重於獨檢組提出的25年量刑建議
消息來源:韓聯社
